客户服务热线: (852) 3589 1623      [email protected]




×
logo 
客户服务

| 买卖交收及提存指引

客户须知:一般香港证券买卖交收流程


1: 客户须在买卖证券前于本公司开立投资户口。如阁下还未开户,请即与本公司职员预约开户。[ 详情…]

2: 在买卖任何投资产品前,客户须清楚明白当中所涉及之风险,如有疑问可参考本公司提供之风险披露声明书或向本公司职员查询,亦可听取其他投资顾问之专业意见。

3: 开户成功后,客户可透过电话 或 *网上交易系统自行落单。同时亦可用上述渠道更改或取消买卖订单,请注意: 已成交之买卖订单是不可更改或取消的。

4: 完成买卖后当晚,本公司会以电邮形式向阁下发出有关账单。

5: 当收到账单时,客户应立刻查阅当日户口买卖纪录及结余详情,以便于交收日或之前向本公司支付或收取交收款项。

6: 存款途径如下:  客户可透过支票、本票、现金、转账、电汇或电子银行, 把款项存入下列任何一个银行户口。

**抬头订明:「 鸿昇证券有限公司 」或 「 Hung Sing Securities Limited 」

http://www.hungsing.org/hssl/../img/chb-logo.gif 创兴银行分行

创兴银行 (CHB): 
041-256-10-268406-8

http://www.hungsing.org/hssl/../img/scb-logo.jpg 上海商业银行分行

上海商业银行 (SCB): 
025-683-82-02132-8

http://www.hungsing.org/hssl/../img/icbc-logo.jpg 中国工商银行 (ICBC)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ICBC): 
072-863-502018313

http://www.hungsing.org/hssl/../img/hsbc-logo.jpg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HSBC) 分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HSBC): 
004-741-475834-001

**注意事项:本公司提醒客户切勿将您的资金交予第三者(包括客户经理)代为存入。


7. 存款后,客户必须向本公司提交存款凭证(例如:银行存款/转账收条…等):

(i) 如用「转账方式」存款到本公司的银行账户:

请在银行的支付系统、网上银行、柜檯、自动柜员机…等的「备注栏」输入或写上 "鸿昇证券客户号码" 或 "客户名称"及写明"本人资金",并透过以下表格所列之途径提交存款凭证副本(例如:银行存款/转账收条…等)到鸿升证券;或

(ii) 如以 「现金存款/支票存款/其他方法存款 」客户也须于存款后立即透过指定电子渠道,向本公司作出通知。
存款方法 存款/转账凭证要求 以下任何一种途径提交
银行转账或存款给本公司:包括透过柜檯、使用自动柜员机、现金存款机…等。
  • 清楚写明客户姓名或户口号码的存款凭证副本及写明 " 本人资金"。
  • 客户签署的存款指示及银行文件副本(须写上客户姓名或鸿昇客户号码)。
  • 本公司只接受客户以本人名义存入资金,恕不接受任何第三者存款。
  • 电邮到交收部: [email protected]
  • 传真到(852)3589 9208
  • Whatsapp到52823873 (谨供接收存款凭证图片之用)
  • Wechat 到 52823873或 Wechat ID:hungsing4128  (谨供接收存款凭证图片之用)
支票存款(包括透过柜檯、支票存款机等)
  • 附有客户签署的支票图像副本及存入支票收据副本(须写上客户姓名或鸿升客户号码)
  • 支票存款需要待有关银行完成结算及成功兑现后才能供客户进行买卖。
  • 本公司只接受客户以本人名义存入资金,恕不接受任何第三者存款。
跨行转账(CHATS)或海外汇款
  • 客户签署的存款指示或银行账单或相关转账文件副本(须写上客户姓名或鸿昇客户号码

8. 资金存入注意事项:本公司提醒客户切勿将您的资金交予第三者(包括客户经理)代为存入。
如客户未按上述要求将其存款/转账凭证正确及时提交到鸿升证券,客人存款将无法存入账户购买能 力将无法更新,客户亦可能无法避免强制平仓行动,因此产生的后果或造成的损失或过期交收应付 的利息,将全部由客户自行承担。在核实的过程中, 本公司亦会要求客户出示其他证明文件以供核 对客户的存款或转账。

9. 如客户想确定存款是否已被收妥,可致电 (852) 3589 1625 与本公司交收部职员确认,亦建议客户保留有关存款/转账凭证副本以备本公司不时之查询。

10. 一般存款/转账凭证副本应具备下列资料:(a)本公司之银行户口号码,(b)客户姓名,(c)本公司客户账户号码,(d)存款日期及时间,(e)存款银行名称,(f)存款方法,(g)存款金额,(h)存款参考编号。


*** 网上交易账户,注意事项!


1: 客户应以先存款后买卖模式进行。

2: 因网上交易账户具有存款功能,账户内之现金结余将会自动保留直至客户向本公司发出提款指示。

3. 客户亦可透过本公司之网上交易平臺-[存款/提款]按钮,发出有关「提款指示」/「存款通知」的指示,收到指示后本公司会尽快安排。

4. 「提款指示」:客户于每天下午16:30前输入的提款指示, 将于下一个交易日替客户入账并更新其网上户口显示之结余,于下午16:30后输入之提款指示, 则顺延致下一交易日处理。

5. 「存款通知」:客户之存款必须于每天下午15:30前存入, 并提交有关的存款凭证副本后,客户网上户口所显示之结余会于下一个交易日更新,于下午15:30后存入之款项,则顺延致下一交易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