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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摩尔国际(6969.HK) 初步理解在中国大陆接受电子烟品牌企业委托生产、销售电子烟不需缴纳消费税-HKEX


2022-11-04

思摩尔国际(6969.HK) 初步理解在中国大陆接受电子烟品牌企业委托生产、销售电子烟不需缴纳消费税

思摩尔国际(6969.HK)高5.09%, 报10.74港元。

司 董 事 会 注 意 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国 」)财 政 部 、 中 国 海 关 总 署 及 中 国 税 务 总 局 于 2022年 10 月25日 联合发布 了《关 于对电子 烟征收消费 税的公告》,公告 已于2022年 11 月1 日 执行。 另外,于2022年 10 月25 日及2022 年10 月27日 ,中国税务总 局分别发布 了《中国 税务 总 局 关 于 电 子 烟 消 费 税 征 收 管 理 有 关 事 项 的 公 告》及 其 解 读。

公司公告,根据集团初步理解,在中国大陆生产及销售电子烟产品,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 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的企业( 以下简称「品牌企业」),应按其相关销售 收入的36%缴纳消费税。在中国大陆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并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 许可证的企业,应按其相关销售收入的11%缴纳消费税。根据集团初步理解,集团在中国大陆接受上述品牌企业委托生产、销售电子烟,或出口电子烟,不需缴纳消费税。集团会持续跟进相关政策法规及实施细则( 如有)的更新,并及时评估对集团的影响。

于2022年第三季度,集团约22%的收入来自于中国大陆(未扣除来自直接客户为中国大陆出口贸易商的出口销售)。对于征收电子烟消费税,集团表示坚决支持和拥护,集团认为该政策有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Source: HK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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